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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員促警方獎勵民眾提供事故影像 預計6月上路最高1萬元

新北市「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預計今年6月實施,最高獎金1萬元。(鄭宇恩服務處提供)

新北市「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預計今年6月實施,最高獎金1萬元。(鄭宇恩服務處提供)

2024/03/01 18:49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與廖宜琨去年在議會提案,建議新北比照台北及高雄的作法,訂定「辦理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日前回函表示,預計今年6月1日起實施最高獎金可達1萬元。鄭宇恩建議,除了獎勵金外,影音上傳平台可以再優化、改善,案類不應混用,增加民眾的意願。

鄭宇恩指出,台北市自2018年實施「台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暨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以來,幫助上千件以上交通事故釐清肇事原因;高雄市也於去年8月公布「高雄市獎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及酒後駕車辦法」,除鼓勵民眾檢舉肇事逃逸,也將檢舉酒駕納入獎勵金規定。

廖宜琨表示,證據的蒐集對於發現真實、保護受害人有著決定性的關鍵,行政機關首要思考在設備未能充分佈設的情況下,要如何透過更多管道協助案件釐清;換言之,建置一個良善、便於操作的平台,並提供一定的鼓勵機制,絕對是有效且正確的方向,希望市府能夠把握這樣的原則,改良現行的不足。

鄭宇恩表示,根據新北市警局提供的要點,因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而破案者,將發給獎勵金3000至1萬元;針對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影像獲認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而採用者,發給獎勵金1000至5000元,民眾可於車禍現場或交通大隊的影音上傳平台提供影像。

鄭宇恩也提醒,目前影音上傳平台與違規檢舉案、一般陳情案件混用,操作介面不夠明確、友善,檔案上傳上限僅30MB,恐會影響民眾提供影像的意願,建議可以參考台北的做法,明確區分交通事故處理與違規案件舉發,讓民眾願意提供還原事故真相的影像。

因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而破案者,將發給獎勵金3000至1萬元;針對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影像獲認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而採用者,發給獎勵金1000至5000元。 (鄭宇恩服務處提供)

因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而破案者,將發給獎勵金3000至1萬元;針對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影像獲認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而採用者,發給獎勵金1000至5000元。 (鄭宇恩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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