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孫女狂砍20多刀!8旬嬤向法官求情 高院判決出爐
有思覺失調症病史的29歲黃姓女子去年突然持菜刀猛砍8旬阿嬤約20多刀,高院審酌她犯案時因精神疾病發作已欠缺辨識能力,今仍判她無罪,並諭知監護5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攻擊母親被診斷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黃姓女子,去年3月某晚,在桃園市住家突然發狂持菜刀對高齡8旬的祖母猛砍約20多刀,黃女母親聽到婆婆哀號聲,趕忙阻止女兒暴行並報警逮捕黃女,受傷的阿嬤被送醫急救才倖免於難,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嬤特別出庭向法官求情,請求輕判孫女,法官認定黃女犯案時,因病情發作已無辨識能力,判她無罪,並施以監護5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仍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29歲的黃女與祖母同住,去年3月2日晚間9時,黃女突然持菜刀朝阿嬤頭部、手部、腿部等身體部位猛砍數十刀,導致祖母的頭皮、臉部、雙手、雙側前臂等多處撕裂傷與肌腱損傷,另外左、右手第4、5指骨有開放性骨折,雙腳、雙腿有多處撕裂傷,粗估約有20多處傷害。
黃女母親聽見婆婆哀嚎聲,前往查看,立即制止女兒暴行並報警逮捕黃女,黃女阿嬤被送醫急救,所幸救回一命。桃園地檢署偵查後,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起訴黃女。
黃女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辯稱當下無意識,辯護律師主張黃女當時因思覺失調症發作,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應適用刑法第19條第1項「不罰」規定。
年邁的阿嬤則在準備程序庭訊出庭關心黃女並幫她向法官求情,稱當時孫女是精神病發作,「她好的時候很好,會關心我」,希望能夠治療她,也判輕一點。
法院合議庭囑託桃園療養院對黃女精神狀況進行鑑定,結果判定黃女罹患思覺失調症,涉案時,因精神症狀,欠缺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另外,黃女自述,案發前一週,幻聽又開始出現,犯案當天上午,幻聽出現命令她去死之聲音,鑑定認為黃女犯案當時因嚴重精神症狀,已無辨識違法的能力,並建議她應持續接受治療。
桃園地院也發現,黃女曾於2021年5月,突然攻擊母親,被送醫後診斷出患有思覺思調症,接受施打長效針劑治療,綜合認定黃女犯案時已欠缺辨識違法能力,判她無罪,另審酌她仍有再犯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宜繼續治療,諭知她進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進行矯正治療。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上訴駁回,仍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