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早晨「遛鳥」被鄰居目擊 判刑2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褚男觸犯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褚姓男子去年9月1日上午,在龍安街租屋處附近,拉下褲子拉鍊,露出生殖器,被路過的鄰居發現,隨即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確定褚男犯行後,依法將他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褚男觸犯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檢警調查,35歲褚姓男子於案發時,突發奇想,竟然跑到租屋處外拉下拉鍊露鳥,被林姓男子發現後,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褚男行為後,將他約談到案說明。褚男則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也不知道甚麼原因會犯案,這是第一次。檢察官偵訊後,依公然猥褻罪將褚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褚男已經承認犯行,且警方調閱監視器也拍下其犯案過程,事證明確,認定褚男觸犯公然猥褻罪;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及犯罪動機、手段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