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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性侵小姨子害輕生!妻怒責「畜生」 法官判離婚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陳男性侵害小姨子屬實,其妻甚至責罵「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判決兩人離婚。(記者張瑞楨攝)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陳男性侵害小姨子屬實,其妻甚至責罵「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判決兩人離婚。(記者張瑞楨攝)

2024/02/24 11:3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陳姓男子在10年前,酒後性侵害小姨子(妻子之妹),小姨子吞服藥物身亡,陳男為此被判4年2月徒刑,妻子更在他出獄後提起離婚訴訟,陳男辯稱是小姨子索討100萬元未果而誣告他,這是冤獄,且妻子也未怪罪他,法官卻認為,冤獄之說不可採信,陳妻更是在事發後說「決定離婚」、「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兩人婚姻破綻無回復希望,判決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陳妻提起離婚之訴主張,丈夫陳男在2014年,趁她妹妹(陳男的小姨子)醉酒時性侵害,造成妹妹罹患身心疾病,吞服不明藥物死亡,也造成她心中永遠傷痛與沉重愧疚,陳男判刑4年2月而入獄(2021年假釋出獄),兩人因陳男入監服刑長久分居,已經形同陌路,夫妻感情疏離,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請求裁判離婚。

陳男則答辯說,是小姨子趁著與他獨處時,佯裝酒醉擁抱親吻,之後索討賠償金100萬元未果而誣告,這是一場冤獄,另外,小姨子是病死或自然死亡,並非自殺,他非常後悔酒醉犯下過錯,事發後也向妻子坦白,妻子未怪罪他,還於他服刑時探視60多次,聲明駁回離婚之訴。

苗栗地方法院一審時,判決兩人離婚,陳男應每月給付9000元扶養費,陳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調閱10年前刑事資料,確認陳男當年性侵害小姨子屬實,且於2008年10月至2021年8月服刑,陳男宣稱是設局敲詐的冤獄,並未舉證證明,此說無可採信。

法官認為,陳男侵犯小姨子的行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嚴重摧毀妻子的信賴,且悖於倫常,重創妻子的原生家庭,妻子夾在親情與愛情之間,立場困窘而處於極度痛苦難堪境地,甚至於案發後說「決定離婚」、「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顯示陳妻不恥丈夫性侵其胞妹一事,且深受打擊,甚至無意再與丈夫陳男繼續維持婚姻。

法官強調,當年此案的被害人(陳男的小姨子),於案發1年多後死亡,造成陳妻與家人心中永難磨滅傷痛,內心愧疚、煎熬實不言可喻,兩人婚姻破綻而無回復希望,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的離婚判決,陳男每月應支付9000元扶養費,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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