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婚後年年酒駕被抓 人妻不忍了訴離獲准
基隆一名男子,婚後屢屢酒駕被逮,累計高達45萬罰鍰,都是人妻貸款支付,人妻不堪其擾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認為,人夫婚後年年酒駕被抓長達8年,完全輕忽人妻感受,判准2人離婚。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酒駕害人害己!基隆一名男子,婚後屢屢酒駕被逮,累計高達45萬罰鍰,都是人妻貸款支付,人妻向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院認為,人夫婚後酒駕被抓長達8年,完全輕忽人妻感受,又不負起養家責任,判准2人離婚。
人妻起訴主張,她與先生於2014年結婚,隔年,先生就因酒駕被法院判處7月徒刑後,幾乎每年都會酒駕被抓,只要酒駕被抓就拒測,累計拒測4次,被罰了45萬元:此外,先生不繳拒測的罰鍰,還是她向銀行貸款後支付,讓她不勝其擾,加上先生已經很久沒回家了,惡意遺棄她,因此提告訴請離婚。
法院調出人夫前科資料,人夫確實在婚後隔年酒駕,被法院判處7月徒刑,出監後每年都因酒駕被抓,每次被抓都拒測,先後4次被罰了9萬、9萬元、9萬元與18萬元,累計45萬罰鍰,均由人妻貸款繳納。
法官認為,人夫長期酗酒,婚後每年都會因酒駕為警查獲,酒駕行徑長達8年,輕忽人妻感受,更無視婚姻家庭維持,確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存在,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判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