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散步被人行道地磚絆倒 高雄市養工處判國賠

散步被人行道地磚絆倒受傷,橋頭地院判決市府養工處國賠。(記者鮑建信攝)

散步被人行道地磚絆倒受傷,橋頭地院判決市府養工處國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4/02/21 07:2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龍姓市民晚上外出散步,行經高市博愛與重義路口,被人行道突起的地磚絆倒受傷,認為維修疏失,聲請國家賠償,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市府養工處確有過失,判決賠償14000元。

2022年8月2日晚上7點50分,龍男行經高雄市左營區博愛路與義路口,因人行道地磚突起被絆倒,導致4肢擦挫傷、左手第5指指尖關節脫臼,及左手第4指、左手第5指及腰部扭挫傷的傷勢,要求國家賠償看護費、精神撫慰金等共18萬5000元。

工務局養工處則否認龍男跌倒是因為地磚突起,縱使地磚突起構成瑕疵,一般情形下不致使人跌倒,兩者沒有因果關係,縱使成立國家賠償責任,龍男未注意路況,也要負部分過失責任。

橋頭地院調查,地磚確有不平整情形,足以使往來行人邁步時絆倒,設置或管理確有欠缺,況且,龍男於事發後2日即至派出所報案,指稱遭磁磚絆倒受傷等,但龍男未注意路況,也要負3成過失責任,並審酌龍所提請求款項,認為養工處賠償14000元即可,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