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禮讓害救護車翻覆 小黃司機拒挨罰提告結果曝
杜姓計程車司機因未禮讓害救護車翻覆,挨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他不服提告,但北高行指裁罰沒有問題,判他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杜姓計程車司機前年行經台北市路口,撞擊一輛正要前往捐血中心領血液的救護車,導致救護車翻覆,但杜事後拒絕挨罰,決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指杜貿然穿越路口,且他聽聞救護車的警鳴聲卻未立刻禮讓,確實已違規應受罰,判他敗訴,即他要繳3600元並接受吊銷駕照。
判決指,杜姓司機是在前年9月8日深夜11時許,載客行經北市愛國西路與中華路口時,有聽到救護車的警鳴聲,卻未禮讓而攔腰撞擊救護車。
車禍發生後,造成救護車翻覆、駕駛手臂受傷,杜男車上的乘客則胸口疼痛;後來杜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對杜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
然杜男指當時救護車內沒有病人,是為了前往領血,不能算是病人送醫途中或趕赴緊急傷病現場,且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當下救護車不能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道交條例也指非執行任務的救護車,仍應受交通號誌指示限制。
杜男進一步提到,該救護車從新北新莊新泰醫院赴關渡捐血中心的最快路線,是走65快速道路,根本不用經過台北市區,所以他質疑救護車出現在北市中華路並不合理,何況他當下沒有超速違規,提告請求撤罰。
北高行地方庭經勘驗相關影像畫面,指車禍發生前已有一部公車駛近路口後隨即暫停,可認該路口附近的車輛駕駛都可以知道救護車即將經過,故拒絕採信杜男辯稱沒看見救護車、車上放音樂導致無法聽見警鳴聲的說法,並認定杜貿然穿越路口。
法官也指杜男聽聞救護車的警鳴車卻未立刻禮讓,確實已違規應受罰,決定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