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丈夫作試管嬰兒手術卻換來背叛 太太心碎提告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太太為符合丈夫及夫家期待,多次動刀並經抽血吃藥打算進行試管嬰兒手術,3年前卻突然被丈夫通知離婚,她更驚覺丈夫已外遇多年,決定提告求償。士林地院指丈夫與小三確實侵害配偶權,也審酌太太為了生小孩所受的痛苦,命被告二人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這對夫妻是在2015年9月結婚,太太說婚姻生活原本很美好,她也為了符合丈夫及夫家的期待,兩度動刀、多次抽血吃藥打算進行試管嬰兒手術。然3年前太太突然被丈夫通知離婚,後來她更發現有一個名為「Lydia」的帳號傳LINE訊息給丈夫,她才驚覺丈夫外遇多年。
太太說丈夫一度請求原諒,卻以參加台中餐廳開幕為由,實則跑到小三住處過夜;且小三先前得知丈夫結婚後,雖曾短暫分開幾天,後仍主動聯繫並繼續交往,丈夫則以小三肚子中胎兒作為籌碼,要求離婚否則墮胎。
太太還告訴士院,前年她見小三到住處接送丈夫,不僅被小三挑釁,小三更試圖開車衝撞她;她最終決定對外遇兩人求償200萬元。
但被告二人都拒絕賠償。丈夫指太太未經同意擅自翻拍手機,屬違法取得證據,況且夫妻感情早已不睦,並無「幸福可破壞」;否認介入家庭的小三則說,她是在前年10月8日後才得知男子已婚,並經推算,她的受孕日期是在前年9月底左右,代表當時她不知道男子已婚。
士院根據太太提出的家人間對話錄音譯文,得知丈夫及其家人均不否認有婚外情、丈夫曾與小三發生性行為,以及太太如果拒絕簽字離婚,丈夫就會帶小三進行墮胎;代表被告二人侵害配偶權。
士院審酌丈夫擔任家族企業掛名負責人,小三雖為單親母親並自稱其經濟狀況不佳,但開的賓士車,代表其資力並非不佳;至於太太部份,為了符合丈夫及夫家期待,進行試管嬰兒手術前,曾兩度動刀、多次抽血吃藥、將胚胎冷凍保存,決定判丈夫與小三連帶賠償太太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