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出庭蘇震清聲請勘驗李恆隆筆錄 高檢署檢察官過年加班完成書狀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等跨黨派4名立委,涉嫌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款為SOGO經營權案施壓經濟部,分別被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重判7年4月至10年不等徒刑,高等法院今再度傳喚一審被判刑10年的蘇震清到庭,蘇仍辯稱清白,並認為李恆隆對他不利指控並非事實,過年前已聲請勘驗李的筆錄,高檢署女檢察官今當庭驚爆她利用過年期間加班完成補充理由書狀,並於昨(15)日上班第一天即提出,引起法庭一陣驚呼。
被控收賄2580萬元的蘇之前出庭堅稱,與李恆隆之間是借貸關係非收賄,也都還清,批評檢察官羅織罪名,一審仍被重判10年,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蘇在高院庭訊仍否認不法,並主張李恆隆筆錄咬他收賄的證詞並非其真意,今年農曆過年前的2月5日透過律師遞狀勘驗李恆隆於2020年8月7日至18日期間的筆錄,蘇質疑當時李恆隆被羈押,其不利於他的筆錄證詞的真實性有疑慮,有勘驗必要,因此遞出3份聲請勘驗書狀。
高等法院今日上午9時30分開庭,不料,蘇震清的律師團抱怨,直到今天開庭才收到高檢署提出2份補充理由書狀,至於第3份書狀尚未收到,無法當庭做出回應,也對被告的程序保障不足,向法官主張應給予3週時間才能做出回覆。
高檢署女檢察官當庭表示異議,她認為蘇震清的律師團要求花3週時間才能夠做回應,花太長的時間。女檢表示,律師團在2月5日才遞狀聲請勘驗,等到她收到時已經快放假了,她特別利用過年期間加班,趕在一週內將全部勘驗書狀完成,在2月15日就提出相關補充書狀;反觀,僅是回應檢方的意見,難以想像律師團竟要花費3週的時間?
高院受命法官蕭世昌認同女檢察官的意見,認為3週太久了,要求律師團2週內以書狀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