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坐擁3甲地卻拖欠6萬罰款 禁伐補償金遭扣押
屏東分署執行酒駕專案迄今已為國庫追回2089萬元罰單。(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名中年男子2018年無照騎車又拒絕酒測,遭開罰9萬元,繳了部分款項就未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清查發現,男子名下有位於霧台鄉的6筆土地共3甲,公告現值計算金額高達200多萬元,卻拖欠該筆罰單及陸續累積的其他交通違規案共6萬餘元,最終透過扣押男子的禁伐補償金追回。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屏東縣一名中年男子2018年初在屏市瑞光社區附近無照騎車又拒絕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立拒測罰單9萬元,義務人繳納部分款項後未再續繳,該筆酒駕罰單連同其他交通違規案件共計6萬餘元的欠款,陸續被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收案後曾通知男子到場報告財產狀況,但男子並未理會。
分署調查發現,男子名下有6筆位於霧台的土地,面積合計逾3甲,單以公告現值計算金額也高達200多萬元,執行人員參照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資料,研判這些土地皆為山坡地,且可能無路可達,於法拍市場上較不易拍定,但推測有相關補助款可請領,於是先發函鄉公所扣押義務人的造林補助金及禁伐補助金等債權;日前鄉公所回報有足額扣押到義務人的禁伐補償金,分署核發收取命令,終於為國庫追回6年前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執行酒駕專案迄今已為國庫追回2089萬元罰單,有562位酒駕義務人繳清或繳納部分款項,成效良好,分署將持續貫徹酒駕案件的強力執行。分署呼籲春節將屆,親友餐敘團聚暢飲機會頻繁,如有飲酒可搭乘計程車、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尊重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