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00元和一瓶飲料成功磨蹭到國中女學生 色男賠20萬免坐牢
高雄潘姓男子企圖對國中少女不軌,事後賠20萬換免坐牢。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潘姓男子從交友軟體結識13歲少女小卉(化名),他約小卉到超商見面聊天時起色心,拿300元給小卉就想抱人家,被小卉推開後,隔天他再約小卉出來道歉,小卉現身時,潘男遞給她一瓶飲料,小卉伸手接飲料時,潘男趁機再環抱住女生,並用下體磨蹭小卉的屁股,事後小卉向師長求援,潘男趕緊賠20萬元,被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緩刑5年。
判決指出,去年1月28日,潘姓男子約小卉見面,本來對潘男有一點點好感的小卉,因好奇心作崇,決定跟潘男見面,但為了保護自己,小卉約潘男在人來人往的超商碰面;潘男出現,兩人聊了一陣子後,小卉認為時間已晚要回家,潘男拿了300元給小卉,叫她搭計程車回家比較安全,小卉接過錢後,潘男竟趁機一把抱住小卉,小卉大吃一驚,趕緊將他推開倉惶離去。
潘男回家後,傳訊向小卉道歉,小卉也接受對方一時意亂情迷下做出不禮貌的動作,潘男見小卉原諒他,於是提議兩人再見面一次,小卉同意後,雙方隔天再相約見面;小卉到場後,潘男遞了一瓶飲料給小卉,小卉順手接飲料時,潘男竟又再環抱小卉一次,小卉急忙掙脫,潘男再從手後抱位小卉,並用下體磨蹭她的屁股,還親吻她的臉頰,小卉奮力抵抗,潘男見事不可成只好放手讓小卉離去。
小卉回家後立即將潘男封鎖,並在隔天上學時向師長求援,在師長協助下報警;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賠了20萬元換取小卉原諒,法官見他犯後態度良好,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