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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消防隊員闖女寢、分隊長偷拍女隊員 判決結果出爐

宜蘭縣消防局。(記者蔡昀容攝)

宜蘭縣消防局。(記者蔡昀容攝)

2024/01/27 12:41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去年接連爆出男消防員闖入女寢室及偷拍案件,闖入寢室撞見女隊員裸身的沈姓男隊員,被依無故侵入住宅,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偷拍女隊員的邱姓男分隊長,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兩案皆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宜縣女消防員前年12月4日在分隊備勤,於套房格局的女生寢室內浴室洗澡,她未著衣物打開浴室門,欲拿取物品,卻見沈姓隊員站在浴室門口,她受到驚嚇大叫,立即關上浴室門,沈員則逃離女寢。女消防員報警處理,事後因與消防局處置過程引發爭議,女消防員4月出面開記者會,性騷案才爆出來。

去年3月12日,另一名女消防員在分隊備勤,當天早晨在女生寢室休息,邱姓分隊長卻在寢室外的置物櫃上方,開啟照相及錄影功能,透過門上透明窗,拍攝女消防員睡覺、更衣等。

女消防員更完衣離開寢室,發現被手機偷拍,分隊長也在場,女消防員上前質問是不是偷拍?並要求檢查手機,果真發現偷拍影像,女消防員報警處理。

兩案於去年先後爆出後,引起全國關注,案件也進司法程序。沈員坦承不諱,經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判決,依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沈員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駁回,判決確定。

邱姓分隊長坦承不諱,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竊錄的手機沒收,可上訴。

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表示,司法判決之前,就完成行政處分,男消防員記過兩支,分隊長記過一支,雙雙調離現職;消防局尊重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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