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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減脂過失死亡 「貴婦奈奈」名醫丈夫診所判賠867萬

網紅「貴婦奈奈」一家捲款10億跑了,名醫公公、丈夫因何姓女子減脂過失死亡,被高院判決要連帶賠償867萬多元。(記者楊國文攝)

網紅「貴婦奈奈」一家捲款10億跑了,名醫公公、丈夫因何姓女子減脂過失死亡,被高院判決要連帶賠償867萬多元。(記者楊國文攝)

2024/01/23 12: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其丈夫黃博健經營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2018年惡性倒閉,夫妻捲款10億元潛逃加拿大,導致債權人催討無門,另有一名何姓女患者曾赴該診所接受眼周電波拉皮和減脂手術後死亡,何女丈夫一家人向診所合夥經營負責人黃博健與其父黃立雄、及胡姓麻醉醫師提告求償1913萬多元,高等法院審理認為,胡姓醫師有醫療過失,和何女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死亡具因果關係,今判黃健博3人應連帶賠償867萬多元,還可上訴。

不過,貴婦奈奈、丈夫黃博健、曾為台大醫院婦產科名醫的黃父黃立雄一家被捲款10億元潛逃海外,2018年遭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通緝時效至2043年為止,若這家人遲未通緝到案,這筆867萬多元賠償款恐將先由胡姓麻醉醫師負擔。

何女丈夫等家屬主張,何女於2016年10月19日赴診所接受腋下除毛、陰部除毛、雙腿聚焦超音波減脂及雙側眼周電波拉皮療程,胡姓麻醉醫師術前卻未依醫療常規,卸除何女水晶指甲,導致何在療程實施中發生唇色略白及膚色異常現象、血氧飽和度的探測數值持續降低,即便療程結束仍昏迷不醒,診所見狀也僅提供鼻腔通氣道。

家屬說,當晚8時45分,已經是療程結束完成3小時後,診所發覺情況異常,才開始為何女進行插管,並於10分鐘後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何女的瞳孔當下對光線已幾乎沒有反應,後經搶救仍於11月8日身亡。

家屬指控,胡姓麻醉醫師違反醫療注意義務而有過失,與何女死亡間有因果關係,與診所經營人黃博健、黃立雄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求償精神慰撫金、扶養費等共1913萬多元。

黃博健、黃立雄解釋,何女進行本次療程前,已3度於診所接受醫美手術,並主動要求進行舒眠麻醉,均無異狀,而診所已設置必要生命跡象監控設備,否認相關疏失。

胡姓麻醉師則說,在一般整形診所,不卸除水晶指甲符合診所常規處置方式,另手術過程中相關急救與監測措施均符合醫療常規,同樣認為免賠。

北院根據醫審會鑑定得知,水晶指甲可能會影響手指型血氧探測計的準確度,且麻醉時要求病人應先行卸除水晶指甲並不難,故認定胡男違反麻醉操作的醫療常規,和診所負責人黃立雄與合夥人黃博健等3人應連帶賠償何的父母、何夫、何的2名小孩共834萬多元。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審理認為,何女在相關療程中使用鼻導管供應氧氣,但血氧飽和度監測數值低於正常範圍,且有唇色發白、膚色異常等症狀,顯示何女當時可能有呼吸抑制、上呼吸道阻塞或心血管功能抑制等異常情形,但胡姓麻醉醫師評估仍在監測範圍,無積極改善作為,不符醫療常規。另外,當天17時45分療程結束至當天20時55分轉院間,並未對何女進行適當監測,且何女在療程結束經急救處置後遲未甦醒改善,已明顯超過杏立診所處置能力,未及時轉院,胡男有醫療過失並與何女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而死亡具因杲關係,與診所經營人黃立雄、黃博健父子有連帶賠償責任,經計算,應連帶賠償86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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