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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連署站涉買個資案偵結 溫泉大亨陳仲明等14人遭起訴

士檢偵結郭台銘連署站涉買個資案,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等14人被起訴。(資料照)

士檢偵結郭台銘連署站涉買個資案,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等14人被起訴。(資料照)

2024/01/18 16:4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結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站疑買個資案,今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連署行賄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個資法罪,起訴14名被告,其中包含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另有9人獲緩起訴。

士檢偵辦偵辦連署站疑買個資案,去年10月20日首度發動搜索,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連署賄賂罪」,諭令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300萬元交保,其他涉案的江10萬元、尤5萬元、周與謝各3萬元、溫1萬5000千元交保,並對陳的女性友人沈女聲押禁見獲准,後來沈女已獲交保。

檢察官6天後第2度行動,訊後諭令沈女的兒子楊男、羅男各10萬元、30萬元交保。11月1日到案的張姓前里長,則被查出與不明共犯商議,商議以至少20萬元的報酬,達成1000份連署書;張男後來交付空白連署書給親友,應允每完成1張連署書,就給250元。士檢聲押禁見張男獲准。

檢察官再於去年11月6日發動搜索,帶回石姓停車場管理員,訊後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個資法與刑法偽造文書罪,聲押禁見獲准。

全案今偵結,檢察官審酌這次選舉是為選出總統、副總統,更應由連署人評斷被連署人的品行、學術、才能等條件後,選賢與能,不該被金錢或其他利益介入選舉,決定依法起訴陳仲明等14名被告。

周等9名被告,分別因坦承犯行、配合調查,士檢均給予緩起訴機會,並命應分別向公庫支付2萬至10萬元不等的處分金。

至於同樣涉案的北投區多年的蘇姓前里長、生技公司廖姓董座等人部分,則尚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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