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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登海巡桃園艦 法官判拘20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侵入船艦罪判處李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侵入船艦罪判處李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4/01/15 13:0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李祐嘉去年5月23日晚間9時許,發現停靠在基隆港西1A碼頭的桃園艦,有樓梯可以攀爬,竟闖進船艦內。李男為了避免被艦艇上的官兵發現,跑進VIP室躲藏。隔日,李男誤闖謝姓機師房間,被其發現,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侵入船艦罪判處李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李男於案發時發現桃園艦梯口可以登船,趁機攀爬上船,為了躲避船艦上的官兵,直接躲進VIP室過夜。

隔日上午10時許,李男闖進其他船艙,卻不幸誤闖船上謝姓機師的房間,被謝男發現,追出房間;李男又躲回VIP船艙時,被謝男發現報警逮人。

檢察官偵訊時,李男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確實有闖進艦艇內,且依照謝姓機師的敘述與監視器攝引照片等事證佐證,確認李男無故闖入桃園艦屬實,故依無故侵入他人船艦罪將他起訴,並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認為李男有意與海巡署調解,但告訴機關並無意願與其和解,考量李男犯後態度尚佳,故判處李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海巡署艦隊分署於案發後也表示,李男將側舷舷梯懸掛之「公務船舶禁止進入」警示牌移開後偷登上桃園艦,隔日被同仁發現。目前已針對本案已深切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為防止類案,已於各式艦艇梯口登艦處之攝影機增設感應警報,並於泊靠碼頭後關閉主甲板艙區對外通道及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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