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傾倒廢棄物大賺黑心錢 2環保蟑螂被判刑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與檢警建立合作打擊污染犯罪模式,屢有斬獲。資料照,非本案查獲廢棄物。(縣府提供)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余姓及錢姓男子沒有清理廢棄物的證照及許可,卻向業者收費代為清運建築、裝潢、塑料等廢棄物,利用凌晨時段,駕車載運收取的廢棄物任意傾倒於偏僻處路旁或水利地,嚴重破壞環境,經環保單位及警方查獲送辦,屏東地院依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併處余男1年6個月徒刑,判處錢男1年1個月徒刑,並追繳犯罪所得。
余姓男子1年多前以3000元、6000元及8000元等不等報酬向業者收取廢木材、廢塑料及廢桌椅等廢棄物後,利用凌晨時段駕駛貨車將廢棄物運往屏東縣境內偏僻處,任意傾倒於路旁空地、水利地等,賺取黑心錢,行徑惡劣,最終難逃法網,被環保單位及警方攔截查獲,依法送辦。
錢男則以2萬8000元的報酬,分2車次,駕駛曳引車載運收取的廢棄石膏板、塑膠地墊、房屋裝潢木板、混凝土塊等廢棄物,傾倒在屏北堤防旁空地,嚴重破壞環保,警方據報循線查獲送辦。
屏東地院認為余、錢2人行為造成自然環境的破壞,無視政府及全民對於環境保護的努力,實不足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併處余男1年6個月徒刑,判處錢男1年1個徒刑,應沒入或追徵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