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平害女騎士摔車 高市府辯「看不出來哪裡不平」被包商打臉
李姓女騎士在左營高鐵摔車獲國賠。(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女子騎車行經左營高鐵一帶時,因路面不平隆起害她摔車,導致腦震盪和臉部骨折,李女不滿怒告國賠,高市府辯稱看不出來路面哪裡不平整,但卻被下包商作證打臉事後有進行路面平整作業,法官認為高市府有責判賠5萬多元。
判決指出,2021年12月9日上午6點多,李女騎機車行經左營區高鐵路和重忠路口時,騎在慢車道的她,因路面突然隆起,害她反應不及當場摔車,導致頭部外傷併短暫意識喪失及腦震盪、左側顴骨及右側下頷骨骨折、顏面及肢體多處鈍挫傷,李女怒告國賠求償40萬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高市府養工處辯稱,路面是否隆起,應該是李女要舉證證明,否則不能說是養工處管理失當,且就算路面有隆起,也不會造成用路人摔車,應是李女超速才導致車禍,養工處不應賠錢。
法官傳喚處理摔車事件的員警作證,員警表示,他獲報到場處理車禍時,目視路面並無坑洞或缺陷,但檢視機車左側車身遺留的刮地痕起點前方,路面確實有一點弧度;養工處的包商也指出,車禍後有到現場將路面隆起部分挖除,再重新鋪平。
法官根據證人供詞,認定路面隆起範圍涵蓋整個慢車道,對於騎乘機車用路人在車速快的情形下,可能因平衡感受路面隆起影響,導致行車安全有虞,但因該路段速限為40公里,李女行車速度為70公里,在超速行駛的情況下,應自負八成過失責任,因此判高市府應賠5萬多元,可上訴。
李女的父親則對判決感到不滿,也不捨19歲、剛考到駕照的女兒騎車上路遇到此劫難,李父說,車禍地點沒有監視器,無法得知女兒到底是如何發生車禍,但女兒堅持沒有超速,警方和法官用刮地痕來計算車速,與實際情況並不相符,是否上訴替自己討回公道,還要再討論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