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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吃「愛心餐」 台南「小吃怪盜」4年偷吃30多案

台南許多小吃都會附贈塑膠袋,讓消費者好提、好掛在機車上。(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台南許多小吃都會附贈塑膠袋,讓消費者好提、好掛在機車上。(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2024/01/11 06:0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李姓男子從2019年起頻繁進出警分局,都是因為偷拿民眾掛在機車上的小吃被逮,4年來他犯下30多案,有警察曾勸他吃愛心餐,但他寧願繼續偷吃。判決紀錄發現,除了偷便當外,他很少重複偷相同的小吃,去年他第一次偷牛肉湯,這個月被判決拘役10天。

一聽到快70歲的李男,認識他的警察就好奇,這次他又偷拿什麼小吃?4年來他的犯案模式都一樣,騎著腳踏車在超商、超市附近閒晃,目標是把食物掛在機車前掛勾的被害人,等他們下車暫離時,他就會下手行竊,警方也很頭痛。

在判決書的紀錄中,除了便當、麵包外,李男很少偷重複的食物,且大多偷小吃類,像炒米粉、豬血湯、蚵嗲、滷味,也有台南著名的碗粿、肉燥飯、鍋燒意麵,除了中式外,焗烤、燉飯、壽司也是他的涉案範圍,也偷過半隻烤雞、整隻烤鴨,另外還有甜點,像紅豆餅、甜甜圈、手搖飲,還曾偷了一罐200元的椰子水,被害人對他提起民事賠償。

2022年底,一位檢察官在訊問他時,發現李男頻繁犯案,也大概得知李男的困境,每次都因為飢餓偷食物,被判拘役幾十天,出來沒多久,又繼續偷,一直犯案不是辦法。

而且,這種小吃竊案讓被害人很困擾,想報案又覺得小吃也不貴,還要花時間跑司法程序,但不報案,又不知道為什麼食物會被偷,所以檢察官請法院想想辦法,讓李男不要輕易再犯,希望李男經過這次判決,能獲得些許謀生的勇氣,那次李男被判處拘役30天後,沒有停止犯案。

去年9月,李男在大賣場的停車場,偷走掛在機車上的牛肉湯跟肉燥飯,被害人報案後,警方循線找到他,南院考量他因為飢餓、困頓,所以判處10天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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