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網路錢莊借錢交帳戶助詐600萬 保全員分文未取還被判賠鉅款
趙姓保全員稱為借錢把自己銀行帳戶、金融卡密碼等私密個資交給網路錢莊,鄭男匯款600萬到趙的帳戶被騙領光,台南地院判趙要賠600萬元給鄭。示意圖,與本案內容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從事保全員的趙姓男子,自稱遭地下錢莊逼債、找網路錢莊人士小豪借錢,還把自己兩家銀行帳戶、提款卡密碼、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及手機預付卡門號交給小豪。1名鄭姓男子受誘投資、前後共匯600萬元到趙男帳戶且被詐團領光,鄭男提告轉向趙男求償,台南地院判趙須賠償600萬元給鄭,還可上訴。
鄭男主張,2022年5月11日中午,趙男在台南市某地搭乘LINE暱稱「小豪」成年男子駕駛的車子,到遠傳公司辦手機門號預付卡,再到永豐銀東台南分行、中信銀東台南分行,把兩個銀行帳戶的網銀帳戶聯絡電話改到新辦的遠傳預付卡門號,並開通大額轉帳功能,接著趙把這些帳戶存摺、提款卡(含密碼)、網銀帳號、密碼及預付卡SIM卡交給小豪。
鄭男說,其後有詐騙集團以簡訊與LINE告訴他有個投資網站可投資獲利,同年5月中旬,他先後4次共匯款600萬元到趙男的中信銀帳戶,之後就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提領一空,因為趙提供帳戶給詐團幫助他人詐取錢財、隱匿犯罪所得;一審刑事也依幫助詐財與洗錢罪判趙6月徒刑、併科2萬元罰金,所以向趙求償這600萬元。
趙男辯解,是收到小豪簡訊說可幫忙辦貸款,才跟對方聯絡,因他被地下錢莊逼債逼得緊,為了貸款,只好相信對方,提供帳戶資料給小豪,但對小豪真實身分、公司職務毫無所悉,他並未詐騙鄭男、也沒有拿到鄭男被騙的錢,自己也是受害者。
法官審理打臉趙男說,趙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案發時擔任保全員,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也曾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有提供薪資證明與抵押品給銀行;但趙與小豪接洽委辦貸款過程,未提供財力證明與擔保品,小豪只要求趙的帳戶資料,趙對小豪的身分來歷背景也完全不清楚,不合常情。
法官並說,依一般借貸程序,借錢者是不需要把自己帳戶、金融卡密碼、網銀帳號與密碼提供給出借者,且趙對小豪身分來歷都不了解,就把自己很重要的帳戶等私密資料交給對方,與正常申辦貸款流程嚴重悖離、有違常情,趙主觀上有幫助詐財故意,不採信其為貸款的推托之詞,其幫助行為與原告所受損害有因果關係,判趙須賠償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