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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前妻另結新歡 莽男持球棒砸爛她新男友機車

賴姓男子不滿王姓男子與他前妻交往,竟持球棒砸毀王的機車,被基隆地院依毀損罪判處2月徒刑。 (記者林嘉東攝)

賴姓男子不滿王姓男子與他前妻交往,竟持球棒砸毀王的機車,被基隆地院依毀損罪判處2月徒刑。 (記者林嘉東攝)

2024/01/03 14:57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賴姓男子不滿王姓男子與他前妻交往,竟持球棒砸毀王的機車。基隆地院審結,依毀損罪判賴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6歲賴姓男子與前妻婚後感情不睦因而離婚;賴男前年8月間獲知,前妻與王姓男子交往,查出王男住的社區後,發現王的機車停在社區中庭,持球棒猛砸其機車洩憤,致儀表板、大燈與車尾全毀。

王把愛車送修,花了1萬8千餘元才修好;警方獲報循線查出是賴男所為。警詢後將賴男依毀損罪嫌送辦:檢方調查時,賴男坦承犯行,遂將賴男依毀損罪嫌起訴。

判決指出,賴男不以理性方式處理糾紛,損壞王男的機車,情緒控管不佳,法治觀念薄弱,不過,審酌賴男待業中,依毀損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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