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藥頭查個資換毒還轉售 基隆警被起訴
巡佐黃俊源(右)涉犯販售二級毒品未遂罪,被基隆地檢署起訴。(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時任基隆市警第二分局巡佐黃俊源去年11月起至今年10月間,涉嫌幫毒品藥頭汪浩霖查詢藥腳個資,並向汪男「調貨」給自己的女線民,企圖透過線民販毒。檢警辦案時及時發現,逮捕黃員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基隆地檢署昨依販賣二級毒品未遂、個資法等罪將黃員起訴。
基隆市刑大偵二隊日前查緝毒販時,掌握藥頭汪浩霖販毒事證及販毒地點,隨即報請基檢檢察官何治蕙指揮偵辦,逮捕汪男與其吳姓女友和購毒的蔡姓藥腳。
檢警查扣汪男手機偵辦時發現,有名50多歲藥腳姓名與黃俊源同名同姓,經反覆查證後,確認就是黃員,緊急搜索其辦公室、住處等處,釐清毒品流向。
檢警偵訊時,汪男供稱今年7月13日有拿安非他命給黃員,但沒收錢;黃員承認因為40歲林姓女線民請他調毒品,才會從汪男手中取得毒品轉交林女,未從中牟利。
檢警更查出,黃員多次透過不知情的同事,登入警政署內部查詢系統,查詢藥腳的年籍、前科等個人資料後,洩漏給汪男。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黃員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等罪,將他起訴。
基隆地檢署表示,黃員身為警務人員卻違法亂紀,嚴重破壞警譽,將秉持毋枉毋縱,有據必辦理立場,致力淨化執法環境,將建請法官從重處分。
基隆市警局也於法院裁定黃員羈押時,予以記兩大過免職,並追究其直屬長官監督不周責任,其組長調非主管職務,並記過2次,另分局長張澤銘則記過1次處分。據悉,檢警也擴大追查黃員是否涉及其他案件,目前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