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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約女網友載往摩鐵硬上 判刑1年10月賠130萬

台中一名施姓工程師,涉嫌性侵女網友,因坦承犯行,並以130萬元和女方達成和解,台中地院判1年10月,緩刑5年。(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施姓工程師,涉嫌性侵女網友,因坦承犯行,並以130萬元和女方達成和解,台中地院判1年10月,緩刑5年。(記者陳建志攝)

2023/12/24 16:09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施姓工程師,去年9月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女網友,約她到KTV唱歌,卻佯稱KTV客滿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沒想到一進摩鐵就向女網友求歡,女網友拒絕,施男卻強掀洋裝、褲子硬上得逞,女網友離開後立刻向警方報案,施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賠償130萬元取得女網友原諒,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10月,但認為顯可憫恕,緩刑5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這名施姓研發工程師,去年9月6日在交友軟體「探探」認識一名女網友,同月14日凌晨,施男約女網友到KTV唱歌,女網友不疑有他赴約,女網友上車後,施男佯裝打給KTV表示已經客滿訂不到位,改載女網友前往有包廂的汽車旅館唱歌。

沒想到施男一進摩鐵就向女網友求歡,女網友表示身體不適拒絕,沒想到施男強行掀起女子洋裝、脫掉胸罩,接著又將內褲脫掉,強行性侵得逞,造成女網友陰道撕裂傷、手背擦傷,施男事後將女網友載到附近車站,身心受創的女網友脫身後立刻向警方報案並到醫院驗傷。

判決指出,檢警依妨害性自主偵辦,施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以130萬元和女方完成調解,並全數履行完畢,女方也原諒他,願意給他自新的機會,認為他因一時失慮,犯下本案,但有可憫恕之處,判刑1年10個月,並宣告緩刑5年,不過為讓他記取教訓,命其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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