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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搭計程車到五金行 持店內販售菜刀搶店家

潘男到五金行,持店內販售菜刀搶劫商家。圖為示意圖,非本案犯罪工具。(記者李立法攝)

潘男到五金行,持店內販售菜刀搶劫商家。圖為示意圖,非本案犯罪工具。(記者李立法攝)

2023/12/15 10:5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潘姓男深夜搭計程車到五金行賣場,再持店內販賣的菜刀當犯案工具,直接走到櫃台喝令店員交出財物,女店員趁隙逃跑報警,潘男見狀直接將收銀機砸地,卻未見現金掉出,倉惶取走櫃台上商品並丟下菜刀,走出店外搭乘同一部計程車離開,警方事後逮到潘男送辦,屏東地院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潘男7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潘男今年4月間深夜從高雄住處搭乘李男所駕駛的計程車到屏東一家五金行賣場,潘男佯稱要購物,請李男在店外等候,潘男卻持店內販售的菜刀走向櫃台喝令女店員交出收銀機內的現金,還將女店員手指劃傷,女店員趁隙從櫃台後方出口逃出店外報警,潘男見狀,直接將收銀機砸向地面,卻未見現金掉出,慌張之間丟下菜刀拿走櫃台上價值1900多元的商品後走出店外,並搭乘李男的計程車離開。

警方據報循線逮到潘男,並將計程車李姓司機帶回訊問,李男表示,潘男搭計乘車沒付錢,請他隔天早上9點再去高雄潘男住的大樓管理室櫃台取車資,根本沒想到潘男搭他的計程車是為了去搶劫。

屏東地院認為潘男持刀對女店員實施強暴、脅迫,並導致被害人右手指受傷,得手店內商品,造成被害人身心莫大恐懼及危害,且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潘男7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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