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墜崖亡詐保3400萬 共犯兒子、丈夫先後獲假釋
婦人為償債墜崖亡詐保3400萬,子、夫先後獲准假釋,並獲高院裁定假中付保護管束。圖為2017年警方在北橫事發現場處理。(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婦人葉治萍為償還債務及讓兒子生活無虞,夥同第二任丈夫陳政賢策劃「假墜崖,真詐保」加工自殺戲碼,向多家保險公司詐保3400萬元,檢警深入追查破獲此案,陳政賢被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2年6月入獄,日前獲准假釋,高等法院裁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可抗告。
另外,同案被告、葉婦和前夫所生的次子陳俊宏被判刑1年2月,已次今年1月間獲高院裁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葉婦與陳政賢於2016年12月登記結婚後,葉婦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多達3400萬元意外險,受益人是陳政賢,夫妻後來2度前往桃園大溪區的台7線會勘,意圖製造意外死亡的假象向保險公司詐保。
2017年4月24日上午,葉婦一家人開車到台7線7.5公里處,葉婦下車後先以手機自拍相片數張,隨後在丈夫與兒子面前躍下邊坡「自殺」。陳政賢見葉婦自殺計畫完成,立刻報警處理,謊稱太太因暈車身體不適、下車休息,見風景優美坐在護欄自拍,意外滑落邊坡致死。
檢警相驗後發現疑點重重,且葉婦生前還曾投保高額保險,深入追查才戳破這起詐保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