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逛市集偷拍女子裙底 被逮辯妻子罹癌無法滿足性慾
一名男子今年7月在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逛市集,趁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被法辦。(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年約40歲吳姓男子今年7月29日中午許,參加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市集活動,見妙齡女子穿裙子有機可乘,竟蹲下持手機朝裙底偷拍,被路人發現報警處理,嘉義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審結,認吳男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
檢警調查,吳男碩士畢業,從事服務業,他接受訊問時自白坦承犯行,與被害女子並不認識;他辯稱,因妻子罹癌無法發生親密關係,才偷拍女性裙底風光滿足性慾。
吳男犯後願與被害人和解,但被害人表示無法原諒、不願和解,並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認為,吳男持手機攝錄被害人裙底內褲,屬拍攝性影像,兩次攝錄時間有相當間隔,涉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兩罪,各判刑3個月,應執行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日,涉案手機及雲端電子訊號諭知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