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斷骨勞動局罰環保局6萬 北市府爆罰單內戰
台北市環保局一名清潔隊員執勤時受傷,勞動局對環保局開出罰單,環保局為此興訟抗罰。(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士林區清潔隊一名黃姓隊員,2021年間清除卡住車斗的樹枝時,因同事操作不慎,肋骨慘遭壓斷,需休養1年。北市府勞動局認定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情事,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6萬元。環保局不服,主張這是勞工個人行為,勞動局裁量怠惰,興訟抗罰,但未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買單,日前駁回。
判決指出,2021年8月13日,黃男值勤後找不到手機,疑掉在垃圾車內,同事獲報後把車開回來,未料操作未注意,貿然下降車斗,當場夾斷黃男5根肋骨,導致氣胸,全身受創嚴重,幸好及時送醫急救,撿回一命。醫囑要求黃男休養1年,不宜負重勞動工作,期間需專人照護協助日常生活。
勞動局調查,垃圾壓縮車斗開始運轉即有危險,應有專人負責指揮與固定信號,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情事,同事卻疏未依照規定作業,使得要排除卡在車體與車斗之間樹枝的黃男,被驟降的車斗壓傷。勞動局認定環保局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規定,裁罰6萬元,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環保局興訟抗罰,主張該處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所定的「作業場所」;各區隊垃圾壓縮車均設有安全桿防止車斗下降,本件事故起因未放防降桿,屬勞工個人的不安全行為;且首次開罰就罰6萬元,而非最輕的3萬元,勞動局裁量怠惰,開罰有誤。
北高行說明,環保局未制定物品掉入車斗的處理標準作業流程,清潔隊員無所適從,實際操作車斗的同事過失,應推定為環保局過失,勞動局裁罰無誤,日前駁回其訴,可上訴。
黃男家屬表示,黃男沒有爬入車斗,是車斗被樹枝卡住造成車斗閉合不全,他在幫排除樹枝時,因為垃圾車駕駛員疏失降下車斗壓傷身體,造成重傷,目前已經手術10次,身心重創,只能透過司法向環保局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