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42處燙傷 保母持線香、打火機凌虐重判
巫女涉嫌以線香、打火機燙傷同居人受託照顧的兒童,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楊姓男子受託照顧友人3歲大吳童,他的同居人巫女竟在1週內,涉嫌接連持線香和打火機凌虐,造成吳童全身42處燙傷,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法判處她徒刑10月,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手段殘酷,從重改判1年2月徒刑。
據了解,2020年8月間,楊男與巫女在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租處同居,他並受吳姓友人的前妻葉婦委託,幫忙照顧她3歲大兒子。同年8月3日至10日間,巫女因不滿小孩難管教,涉嫌以點燃的線香及打火機噴嘴凌虐吳童,導致其頭頂及手臂各7處燙傷,下肢部位更高達28處。
由於吳童生母葉婦在監服刑,女社工人員受託前往探視吳童,發現案情不單純,緊急將吳童安置,並報請鳳山分局循線追查後,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經地院判處巫女有期徒刑10月,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上訴。
巫女辯稱,案發當時上晚班,跟吳童相處的時間很短,否認照顧及傷害他,葉婦帶吳童來時,她就有看到身上疤痕,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據高雄醫學院驗傷鑑定報告,吳童身上圓形小燙疤,為線香所造成,第2種圓形大燙疤,凶器疑為打火機,點火處有圓弧形圖案,與他身傷疤痕相符外,也與吳童證詞符合,並認為巫女手段狠毒,導致吳童傷痕累累,又否認犯行,拒絕賠償和解,乃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年2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