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病人自費請看護……女護理師竟被打成腦震盪
莊男住院期間,涉嫌將女護理師打成腦震盪,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莊姓病患住院期間,不滿劉姓女護理師建議自費請看護,趁她巡房查看時,涉嫌揮拳攻擊臉部,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醫療法等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19日下午4點多,莊男在屏東市寶建醫院住院,因剛開完刀被推至病房休息時,他將身上點滴拔掉,導致全身及床單上沾滿血跡,劉姓護理師與隔壁床照服員一同更換床單,並建議盡量找人來照料,或請看護協助較佳,雙方因而起爭執。
晚上8點多,劉女重回病房查看狀況,見莊向右趴在右側欄杆上,因擔心他翻身不慎跌落地上,於是將左側欄杆拉起,莊趁她靠近其左後方,左手涉嫌揮拳攻擊她臉部,造成腦震盪等傷害。
屏東分局受理報案,全案依傷害、違反醫療法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起訴,並被地院判處易科刑4月,他不服指出,開刀後一直昏迷,到20日才清醒,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據劉女和林姓女護理師證詞,案發前莊失控,與劉女發生激烈口角,認定他所辯不足採信,但改判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