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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校內走廊與同學碰撞致腦震盪 父母想轉班被拒告學校

學童在走廊上與與同學碰撞致腦震盪,後來父母要求轉班被拒,決定提告,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學童在走廊上與與同學碰撞致腦震盪,後來父母要求轉班被拒,決定提告,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3/12/06 09: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就讀北部某國小的學童,前年在走廊上與同學碰撞導致腦震盪,後來父母要求校方協助轉班被拒,提起訴願時也因為學童已轉學而被不受理,但父母決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父母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可上訴。

學童是在前年10月18日與同學發生碰撞而腦震盪;其父以小孩需要關懷、靜養,以及降低因導師疏忽而被迫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等理由,向校方申請轉班。

校方輔導室經對學童4度輔導,以及外聘諮商心理師2度諮商,加上入班觀察並安排助理老師協助後,經召開編班委員會,決定拒絕調班的申請。

學童父母經申訴、再申訴都被駁回,接著提起訴願時,因學童已於去年5月轉學,而無權利保護必要被不受理;但父母不服,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學童與父母透過律師主張,導師處理態度消極,未查證狀況、也未釐清嚴重程度,並存有許多不當失職之處,使學童未能及時獲得正確的診斷與醫療照護。

律師也指,家長甚至已多次叮嚀導師不能讓學童劇烈活動,導師仍安排參加班級大隊接力,造成腦部患處晃動,而有頭痛、暈眩、失憶等不良反應;且導師未就疏失表達歉意,還涉及言語霸凌、體罰與不適任的教學行學。

律師替原告強調,這名學童唯有調班才能徹底遠離導師;另,學童雖經多位「小天使」陪伴,校方也有投入輔導資源並外聘心理師,但病況仍持續惡化,可見校方輔導沒有成效,因此必須撤銷申請轉班不通過的決定。

北高行說明,否准轉班申請的處分,最多算是校方的管理措施,並非行政處分;又縱然屬於行政處分,但該學童早於父母起訴前轉學而喪失這間學校的學籍,已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決定判父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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