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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隧道連環車禍肇事司機起訴 檢認「符合自首」建請減輕其刑

新澳隧道連環車禍,涉嫌肇事的砂石車蔣姓司機(中)被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起訴。(資料照)

新澳隧道連環車禍,涉嫌肇事的砂石車蔣姓司機(中)被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起訴。(資料照)

2023/12/04 21:04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蘇花路廊新澳隧道10月24日發生16車追撞,釀成1死12傷重大車禍,宜蘭地檢署今日偵結,涉嫌肇事的砂石車蔣姓司機,被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起訴,他在事發後留在現場坦承肇事,檢察官認定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起訴書指出,事發當天,55歲蔣姓男子駕駛砂石車,從花蓮和平溪載運3萬8340公斤溪石,要前往宜蘭縣員山鄉再連,下午1點42分,開進台9線118公里處的新澳隧道北上車道,追撞前方車輛,造成16輛車連環撞,一名76歲張姓駕駛傷重不治,另有12人輕重傷。

針對這起連環撞肇因,蔣男砂石車進入新澳隧道北上,前方有交通部公路局辦理交控設備維修形成車輛回堵,又有鳴笛救護車通過,車輛靠兩側禮讓暫停,蔣男自稱恍神,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在未減速情形下直接追撞前車釀禍。

檢方查出蔣男砂石車限重3萬5000公斤,此行超載3340公斤,新澳隧道內限速40公里,他開42公里,連環撞持續10秒鐘,車禍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他坦承是肇事人。

全案依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偵結起訴,若以刑責較重的過失致死罪判刑,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蘇花路廊新澳隧道10月24日發生16車追撞,釀成1死12傷。(資料照)

蘇花路廊新澳隧道10月24日發生16車追撞,釀成1死12傷。(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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