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軍人任車手 這次未緩刑進牢房
柳姓志願役軍人被控擔任車手,負責提領贓款,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柳姓志願役軍人曾因詐欺案獲判緩刑,卻不知悔改,又重操舊業擔任車手,負責提款工作,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
判決書指出,柳男自2021年11月間起,加入詐欺集團組織,擔任車手職務,負責提領詐騙款項,扣除自己的報酬後,再依指示把贓款,交給俗稱「收水」的成員。
同月25日當天,柳男在高雄市前鎮區公正、瑞隆、班超路等5處ATM,接連提領贓款共10多萬元,後被警方循線查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柳男因觸犯5罪,被高雄地院併處執行刑1年10月,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要求從輕發落。
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柳男曾因洗錢案,被判刑8月,並緩刑2年,如今又再犯,雖從輕改處併執行刑1年4月,但不准緩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