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巡邏車也未禮讓行人 龜山警分局:將依規定舉發
民眾於本月25日晚間11點多,目擊龜山警分局大林派出所巡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還險些撞上。(擷取自黑豪家族)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為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上限已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不過,有民眾於本月25日晚間11點多,目擊龜山警分局大林派出所巡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還險些撞上,分局表示,將依規定舉發,並加強教育同仁安全駕駛觀念。
行車紀錄器拍下,當時巡邏車從中興路115巷左轉中興路,經過路口行穿線未減速,剛好有行人正在過馬路,巡邏車緊急煞車才未撞上,讓行人嚇了好大一跳,對著員警念念有詞,當下員警有向行人說「出勤剛回來,沒看到你」,並下車道歉,對向車主將拍下的過程PO網。
大林所所長曾儒義表示,當時所內員警正在執行巡邏勤務,駕駛巡邏車由中興路115巷左轉中興路,行經行穿道疏於注意未減速慢行,險些撞上行人,未禮讓行人通行違規事實明確,將依規定舉發並加強教育同仁安全駕駛觀念,以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