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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圓伴唱機涉侵權9687首歌海削11億 負責人夫妻等14人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音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負責人莊姓男子。(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音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負責人莊姓男子。(記者周敏鴻攝)

    2023/11/16 16:41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伴唱機業者音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自2011年起,透過網路下載歌曲的原聲原影檔後,以虛設的天韻音樂工作室、好記樂師聯誼會作為查緝斷點,後製燒錄成光碟寄給經銷商或上傳雲端供客戶更新,受害音樂或唱片公司共13家、侵權歌曲多達9687首,著名歌手周杰倫、蔡依林、張惠妹等人的作品都包括在內,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音圓公司、公司負責人莊姓男子等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11億餘元。

    音圓公司的電腦伴唱機內儲存未授權的歌曲,經受害公司發現後報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李韋誠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追查,發現音圓公司2011年起,就透過網路下載歌曲的原聲原影,或提供歌曲名單給員工以編曲軟體製作歌曲MIDI檔,於每月5日前後,交給經銷商灌錄到電腦伴唱機內、或上傳到雲端讓客戶自行下載到電腦伴唱機內。

    檢方清查,音圓公司侵權歌曲多達9687首,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都包括在內,莊男雖否認犯案僅供稱,平日都在忙著開發市場,對於相關事情並不知情,但莊男的妻子、擔任音圓公司副總的劉姓女子則坦承她確實指示員工犯案。

    檢方說,莊男、劉女與音圓公司、經銷商員工等14人都已涉犯「著作權法」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光碟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或持有,以及擅自公開傳輸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等罪嫌,今天偵結已將他們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1億餘元、即時扣押莊男夫妻倆的不動產7筆。

    檢方補充,審酌莊男等人不思合法取得歌曲授權,僅為謀取私利而擅自重製散布,對音樂詞曲創作人與所有致力於取得合法著作權而經營業務的業者,極為不公,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以上的刑度,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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