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再北送鑑定殺傷力! 中警「空氣槍實驗室」下月啟用

台中市警局斥資百萬、歷經2年建置的「空氣槍實驗室」。(台中市警局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近年空氣槍犯罪情形日益增加,由於空氣槍與一般火藥槍外型上無太大差異,台中市警局斥資百萬、歷經2年籌備與鑑定人員培訓,中部首間「空氣槍實驗室」正式建置完成,將在下個月初正式啟用,受理中部地區檢察機關囑託的空氣槍鑑定案件,期有效提升空氣槍枝鑑驗效率及犯罪偵審效能。
台中市警局斥資百餘萬建置的空氣槍鑑定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 57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3道紅外線感應光匣,以紅外線偵測涉案槍枝擊發彈丸通過光匣時間差,並換算為彈丸單位面積動能,實務上若槍枝測得彈丸單位面積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則認定槍枝具有殺傷力。
而該鑑定結果可作為檢方起訴、聲押及院方判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依據,但以往台中市警方查緝不法空氣槍枝,需每周派人專車持送至刑事局理化科鑑定,鑑驗時程需耗費2至3個月,此次成立空氣槍實驗室,能大幅縮短鑑驗時效,針對台中市轄內查獲的空氣槍,自案件受理至鑑定完畢製發鑑定書縮短至2週內,及時提供專業鑑定結果,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
目前全台受理空氣槍鑑定實驗室,分別為法務部調查局、刑事警察局,縣市部分則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警察機關,均位於北部地區,台中市警局則是中南部地區率先成立空氣槍實驗室機關,運用科技器材與鑑識技術專業,加強不法空氣槍枝的查緝與鑑定工作,有效打擊暴力犯罪,維護民眾安全居住環境。

「空氣槍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 57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3道紅外線感應光匣。(台中市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