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肉棒很迷戀、越粗魯越喜歡」 3女鹹濕對話 變人夫偷吃鐵證
台中地院判3名女子應給付蔡女30、30、15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一名已婚男子同時劈腿3名女子,妻子從電腦中發現丈夫偷吃證據提告求償,3名女子有人辯稱不知男方已婚,有人否認曾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勘驗對話發現小三與人夫間「你越粗魯我越喜歡」、「對肉棒很迷戀」等鹹濕對話,確認已侵害妻子配偶權判賠,可上訴。
台中市張姓男子與蔡姓妻子結婚兩年多,育有一名小孩,蔡女去年6月使用電腦時,驚覺老公偷吃還同時劈腿3名女子互傳鹹濕曖昧對話,或是出遊約會、傳自慰影片、電愛,甚至性交導致其中一名女子懷孕後做引產手術,提告3名女子各求償80、80及20萬元。
對此其中一名女子抗辯稱,與張男是網路遊戲認識,對方卻隱瞞婚姻,直到去年5月發現自己懷孕和他討論後去做引產手術,後來張男才坦承已婚提分手,不清楚他有家室,另女則說,同樣和張男在網路遊戲認識,張謊稱剛離婚彼此才發展成網戀關係,也不知道他已婚,且2人僅止於網戀,沒有性交。
第三名女子則說,與張男只是朋友沒有發生性行為,未逾越正常男女關係,但法院審理時勘驗對話及LINE訊息發現,張男與3名女子間有諸如「對公公的肉棒很迷戀」、「很認真吸吮你乳頭」、「老婆,弟弟好硬喔~」、「讓你感受他多硬」,以及張男問「想知道進去的感覺」,林回「心裡萬馬奔騰」、「你越粗魯我越喜歡」等鹹濕對話。
法院比對證詞也發現,其中有女子得知張男已婚,仍互傳「我們愛愛的時候,你都抓很大力、叫超大聲」等談及性交情形,明顯已逾越男女分際,審酌3名女子和張男交往情節,侵害蔡女配偶權程度及職業收入等,各判三名女子應給付蔡女30、30、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