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露營淪「攝狼」 2度偷拍友人情侶檔洗鴛鴦浴
曾姓男子偷拍友人情侶檔洗鴛鴦浴被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現役軍人曾姓男子,休假常與友人去露營,但他竟當起「攝狼」,在南投、苗栗的露營區,兩度以手機偷拍同去露營的友人情侶檔洗鴛鴦浴。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以曾男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共2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犯案的iPhone手機則沒收。
今年1月14日,曾男與友人前往苗栗縣大湖鄉一家露營區露營,他趁同行一對情侶朋友一起洗澡時,持手機伸入浴室隔板上方,以錄影方式偷拍,被害情侶發現,報警處理。
警方查出,曾男早於去年12月17日,就曾在南投縣國姓鄉一家露營區,持手機伸入浴室門底下縫隙,以錄影方式偷拍同一對被害情侶洗澡。曾男被送法辦,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苗栗地方檢察署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苗栗地院認為曾男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犯案用之iPhone手機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