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受檢報假名秒被識破 通緝男超懊惱:那知會報到被關的

曾男睡眼惺忪打開房門。(警方提供)

曾男睡眼惺忪打開房門。(警方提供)

2023/11/06 21:2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警方查緝通緝犯時,對方為蒙混過關常報假名應詢,不是兄弟就是熟識親友,連身分證字號都背的滾爬爛熟,而中市警方近日到旅館查緝一名曾姓通緝犯時,也是報假名想規避,未料秒被識破,原來他報的人已入監服刑,當場讓曾男啞口無言直說,「那知會報到被關的」,超懊惱。

台中市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值班警員顧玳瑋,前天凌晨在所內執行旅宿業投宿人員清查時,發現台灣大道上某飯店的旅客投宿名單中,竟有一名在監的旅客,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同仁前往查證,員警梁鈜堯、賴韋儒抵達該旅客房門口後敲門不敢大意,隨即見一名睡眼惺忪男子緩緩打開房門,梁員立即要求對方提供人別資料供身分查證。

惟該男子所報身分證字號所顯示頭貼與其面容明顯不符,該男現場仍極力辯駁,並強調警用電腦內的照片為舊照,現在身形面貌發福許多,惟梁、賴二員確認該男所報為他人資料,肯定有詐,準備將他帶回警所進一步查證。

男子此時自知事跡敗露,坦承其真實身分為56歲曾男,經警方查詢發現,曾男為詐欺通緝犯,因不想入監服刑,遂在逃亡期間利用他人證件投宿躲避追緝,殊不知遭冒用之人竟已入監服刑,自己因此也難逃法網,警方當場上銬逮人,訊後將曾男解送歸案。

第一分局長吳燕山呼籲,民眾若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或於期限內到案說明,另近來詐欺案件頻傳,此類行為害人不淺,切勿以身觸法!

警方查出曾男是詐欺通緝犯案。(警方提供)

警方查出曾男是詐欺通緝犯案。(警方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