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里長陳碧琴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 高院判當選有效確定
基隆市里長陳碧琴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高院判當選有效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去年「九合一」選舉中當選基隆市暖暖區八南里第22屆里長的陳碧琴與丈夫簡姓男子,被控以虛偽遷移戶籍方式替朱姓一家4口取得投票權而投票,遭檢方依妨害投票罪嫌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刑責方面,基隆地院認定無犯罪事證,判2人無罪,民事的當選無效訴訟部分,高等法院認定檢方上訴無理由,判陳碧琴當選里長確定。
檢方指控,陳碧琴與丈夫簡男以協助朱姓婦人申請社會補助為誘因,幫助朱婦將丈夫林男與兒子、女兒遷戶口到簡名下的房子,讓朱等4人取得八南里長投票權人資格後,在投票日當天領取選票後完成投票。
檢方認定,陳碧琴與簡將朱婦一家4口,遷戶口到簡名下的房子,已使八南里長選舉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將2人依涉犯妨害投票罪起訴,並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朱婦證稱,先生失智多年,去年11月6月間,兒子又突然中風,她為了照顧兒子,無法繼續做看護工作,全家頓失經濟來源。
朱婦說,原本住在中正區中正路,但沒有設籍,無法向該地區申請社會補助,王姓教會友人獲知後,請陳碧琴幫忙協助遷戶口,再幫她們申請社會補助,她遷戶口是為了申請社會補助,不是為了要投票給陳里長;陳碧琴指出,為了替朱家申請社會補助,才協助將朱家遷戶口,與選舉無關。
基隆地院認定朱婦一家4口並無「使特定候選人當選」的意圖,不成立犯罪,陳、簡也無犯罪,判2人無罪。
當選無效方面,基隆地院判決駁回檢方之訴,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依據朱婦及家人的社會補助申請相關文件、診斷證明書等內容,認為朱婦去年7月因遭逢家中巨變,經王姓友人建議遷徙戶籍至八南里並引薦給陳碧琴,才由陳碧琴協調簡男提供房屋供朱婦4人設籍以申請社會補助。
高院亦調查朱婦、王姓友人和陳碧琴間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陳碧琴、王姓友人均未以協助遷徙戶籍為由,要求朱婦4人投票支票陳碧琴,認定無法證明陳碧琴有影響選舉而協助朱婦4人虛偽遷徒戶籍的主觀意圖,未涉及妨害投票罪,因此檢方提起當選無效為無理由,今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