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香港走私遇船難 台灣船長棄船員不顧還私吞安家費

郭姓船長涉侵吞安家費,被高雄高分院判罪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郭姓船長涉侵吞安家費,被高雄高分院判罪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2023/10/30 06:2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郭姓船長等人受邀到香港走私遇到船難,郭等人跳上救生艇,僅呂男因不敢跳,隨船漂流生死不明,郭獲救後竟隱瞞此事,還侵吞安家費,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侵占罪刑7月定讞,另觸犯遺棄罪因無管轄權,改判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2017年10月26日,郭姓男子邀呂姓及陳姓友人搭機前往香港,替香港籍船主「阿智」到外海走私,並由郭、呂、陳分別擔任船長、輪機長、船員,11月1日深夜,夥同香港籍船員「九龍」、「阿豪」、船主「阿智」,從香港南ㄚ島附近海域出海,準備前往馬六甲海域從事走私。

不料,航行途中船體因不明原因進水,漁船沉沒於香港外海,郭等5人跳船至救生艇,僅呂男因不敢跳,隨著船舶沉沒,至今仍下落不明。

郭男5人在海上漂流2天,被路過的丹麥籍商船救起,郭等因擔心走私被發覺,於是向商船人員和香港警方謊稱船上只有他們,涉嫌刻意隱暪呂男落海之事,錯失後援機會。後來,「阿智」拿出73萬餘元當做呂男安家費,郭竟涉嫌從中私吞54萬元。

高雄地院審酌郭男坦承犯行,依遺棄罪和侵占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1年徒刑,檢方和郭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調查後,侵占罪刑度不變並定案,但遺棄部分因無管轄權,改判公訴不受理,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