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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很羞恥!博士老公約「F罩杯」上摩鐵 還寫心得文分享

黃女主張就讀博士班的丈夫,與至少3名女性婚外情,還寫「心得文」發表於網路論壇,讓她深感羞恥。(情境照)

黃女主張就讀博士班的丈夫,與至少3名女性婚外情,還寫「心得文」發表於網路論壇,讓她深感羞恥。(情境照)

2023/10/27 09:1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黃姓女子與就讀博士班的李姓男子結婚多年,卻從丈夫手機發現,丈夫與暱稱「女亭」的女網友約會,「女亭」還傳裸體私密照,另外,李男也曾約標榜「F Cup」的兩名女性到汽車旅館,更讓黃女氣憤的是,丈夫會寫獵豔文章分享於網路論壇,令她深感羞恥,求償100萬元。李男坦承確實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但發文只有代號,別人無從辨認作者身分,法官認為他出軌屬實,判決應賠償妻子黃女4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女向台中地院提告主張,她與丈夫李男結婚時,丈夫遠赴中國讀博士班,兩人約定丈夫的手機必須給她隨時檢視,她於去年12月起,發現丈夫透過LINE,與暱稱「女亭」的女子約會4次,發生性關係後,「女亭」還傳私密照給丈夫,丈夫回訊息「好美」、「好想舔」,另外,還曾經與兩名暱稱「Samira Orvo FCup」、「巧妮(台北) fcup」的女子(FCup為F罩杯),約在汽車旅館房間內。

黃女強調,丈夫與女人約會發生關係後,還公開寫文章,發布心得在網路論壇,使不特定人可以閱覽丈夫與其他女人發生婚外性行為的過程,令她感到痛苦、羞恥,應賠償100萬元。

李男辯稱說,他確實於去年12月4日與「女亭」發生關係,但之後二人只是維持網友互動,他否認與其他女子(指「巧妮(台北) fcup」等女性)發生性關係,至於寫文章發表於網路論壇,他宣稱只是幫忙寫推文而已,且發文僅有作者代號,他人無從辨認作者真實身分,他並非將婚外情過程大肆張揚分享。

法官認為,黃女提出的汽車行車記錄器錄影顯示,李男確實開車載著「女亭」到汽車旅館,另外,也曾約「Samira Orvo FCup」、「巧妮(台北) fcup」的女子到摩鐵,雖無法證實有發生性關係,但李男行為顯然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應賠償妻子黃女40萬元,可上訴。

至於寫文章發表於論壇,法官認為,黃女主張丈夫於網路論壇上,發文分享與婚外情女性約會的心得,造成她極大精神壓力與痛苦等,但觀諸這些「心得文」,僅有作者代號,多數人無從得知作者真實身分,因此黃女的主張沒有依據,這部分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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