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的皮夾裡有「點點卡」 女爽吃千元麥當勞GG了
王姓女子撿到的皮夾裡有麥當勞點點卡,她直接兌換爽吃美食。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郭姓男大生不慎丟失皮夾,王姓女子撿到後,發現皮夾裡除了有3500元現金,還有一張麥當勞「點點卡」,王女拿去麥當勞查詢後,確認裡面有儲值金859元及點數420元,她一口氣買下1279元的麥當勞爽吃,被法官依侵占罪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9月,郭姓男大生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工校區附近丟失皮夾,郭男立即報警,但還是找不到;而皮夾被王姓女子撿走後,王女發現皮夾裡除了有3500元現金,還有一張麥當勞「點點卡」,她拿去麥當勞查詢後,確認點點卡裡面有儲值金859元及點數420元。
王女心喜,除了花光3500元現金外,又去麥當勞把點數和儲值金兌換成各項美食,爽爽吃了一頓後,郭姓男大生透過當勞APP查詢發覺點數被清空,直覺是被撿走皮夾的人用掉,再度報警協助時,警方循線前往麥當勞調閱監視器畫面,並透過總公司提供的消費明細,找到偷吃麥當勞的王女。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原本說皮夾是自己撿到,後來又改口說是她男友撿到,把點點卡交給她拿去麥當勞兌換,但王女卻無法清楚交待男友身分為何,被法官視為「幽靈抗辯」,不採信她的說詞,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金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