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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15歲國中女嘿咻2次 工人判刑8月

33歲卓姓男粗工,與15歲國中少女發展成男女朋友,發生2次性關係,基隆地院審結,將卓男依犯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8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33歲卓姓男粗工,與15歲國中少女發展成男女朋友,發生2次性關係,基隆地院審結,將卓男依犯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8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2023/10/25 16:5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33歲卓姓工人,2年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15歲國中少女,發展成男女朋友,在交往8個月中,發生2次性關係,事後被少女母親發現報警提告。基隆地院審結,將卓男依犯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8月徒刑。

檢警調查,卓男2021年11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少女,明知對方未滿16歲,與少女一共發生2次性關係,被少女母親發現報警提告;2人偷偷交往8個月的戀情也告吹。

檢方調查時,少女指證歷歷,說出2次嘿咻的時間與地點,遂將卓男依涉犯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法官認為,性交通常以男性射精或發洩性慾完畢為1次計算,卓男與少女發生2次性關係,就要算2次,因此犯下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2罪。法院認定,卓男無前科,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共2罪,各判處5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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