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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騷擾陌生女 叫「阿母」討「愛愛」

吳男隨機騷擾陌生女子,後經調解成立,被橋頭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定案。(記者鮑建信攝)

吳男隨機騷擾陌生女子,後經調解成立,被橋頭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定案。(記者鮑建信攝)

2023/10/24 07: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吳姓男子涉嫌隨機電話騷擾陌生女小芳(化名),還叫對方「阿母」要求口交,被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橋頭地院審理期間,兩造達成和解,判決公訴不受理定讞。

檢方指出,吳男曾因強制性交等案件,被法院判刑6年6月,又因詐欺罪判刑1年2月,兩案經併執行刑入監執行後,於2021年5月11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並在2022年4月25日期滿。

2022年12月3日凌晨零時30分至同日11點半,吳男不斷以行動電話隨機撥打騷擾,直到小芳接獲電話後,竟稱呼她「媽媽」,要求旁邊不得有他人,並告知「到醫院幫我吸我的東西(生殖器)我才能活」、「把房間門關上脫衣」、「穿什麼顏色與材質的內衣褲?」、「以手摸胸、下體」等語,暗示欲與她發生性關係。

小芳因心生畏怖,並嚴重影響她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憤而向警方報案後,被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並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由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為告訴乃論之罪,承辦法官審理期間,吳男與小芳經調解委員居間協商並達成和解,小芳撤回告訴,判決吳男公訴不受理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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