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藏頭詩「愛你一輩子」 偷情男女判賠30萬
已婚的林男趁妻子坐月子時帶李女回家偷情,李女還以藏頭詩方式示愛:「這是我第一次去你家我很開心你和我一起冒險我愛你一生一世」而被告。(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葉姓女子控訴丈夫林男趁她坐月子時與李女偷情,還留下偷情文章證據,李女以藏頭詩方式示愛:「這是我第一次去你家,我很開心你和我一起冒險,我愛你一輩子」,氣憤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定林、李2人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侵害葉女配偶權,判賠30萬元。
葉女控訴,2020年7月間,林男趁她坐月子時,帶李女回家偷情,還留下偷情文章證據,文章下方記載「每句的第一個字是心聲」,綜合文章第一字可組合成「這是我第一次去你家,我很開心你和我一起冒險,我愛你一輩子」。
葉女還指,去年間,2人還到百貨公司約會,在店家、走道及電扶梯上有十指緊扣、摟肩、擁抱、親暱依偎、餵食等行為,且2人對話中,多次提及「汽車旅館、性愛工具」等字眼,可見2人曾發生性行為,求償200萬元;審理時,李女經合法傳喚,未到庭亦未提書狀陳述,林男否認偷情,並辯稱,文章並非李女所傳。
法官審理後判定,文章就是李女所傳,內容中,李女除以藏頭詩方式示愛外,還有傾訴思念、愛意表明、談情說愛等文字,亦有涉及發生性行為,且依葉女所提照片可知,2人還到百貨公司約會,有依偎、牽手、摟肩及餵食等行為,判定2人確有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份際,並有發生性行為,判賠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