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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歌在停車場打成一團 他掏摺疊刀把人刺成重傷判刑10個月

兩派人馬衝突,混亂中掏出摺疊刀把人刺成重傷,行凶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示意照,非本案凶器。 (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兩派人馬衝突,混亂中掏出摺疊刀把人刺成重傷,行凶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示意照,非本案凶器。 (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2023/10/19 10:4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胡姓男子等7人與張姓男子等3人到KTV消費後,疑互看不順眼,雙方人馬在停車場內發生衝突,潘男為替胡姓友人出氣,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將張男刺成重傷,險些喪命,涉案眾人事後全被法辦,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行凶的潘男5年2個月徒刑,胡姓男子犯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首謀下手實施強暴罪,判刑10個月,可上訴。

胡男與潘男等7名友人去年7月到KTV消費,因細故與不認識的張男等3人發生爭執,雙方在停車場內大打出手,張男被手持摺疊刀的潘男刺成重傷,導致大量血胸、肝臟撕裂、合併腹腔積血,所幸送醫急救後才保住性命。

警方事後將涉案眾人逮捕送辦,持刀傷人的潘男供稱,因為看到對方有人拿酒瓶遞給張男,他才拿刀出來,他承認刺了張男4刀。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胡男是該起衝突的始作俑者,依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首謀下手實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潘男犯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個月,其他共犯因涉案程度較輕,部份達成和解,另行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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