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色警對同事伸鹹豬手 代價出爐
南港分局常姓警員對女警伸鹹豬手,士院認定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警分局常姓警員去年在辦公室對女警伸出鹹豬手,立即被在旁同事出聲制止;後來女警向上報告並提告。士林地院認定常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
常男是在去年9月間出手偷摸女警臀部,後來女警向上報告,常男被調離原單位。
檢方偵查時,常男承認犯行;女警的數名同事證稱,當下有告誡常男、女警被害後有傳訊息告知被害過程、女警被害前就曾時常對常男表示「不要碰我」。檢方依性騷擾罪起訴常男。全案今宣判。
據悉,常男過去曾擔任已故立委李敖的隨扈,後因涉及暴力討債,曾遭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