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物主將別人10報廢車輛便宜賣 新營警偵破離奇竊盜案
被害人放在倉庫內的報廢車被人偷賣。(警方提供)
〔記者楊金城/台南報導〕40歲陳姓男子異想天開,將別人的10輛報廢車便宜賣,假冒物主想做無本生意,被台南新營警分局查出涉案,但他拒不到案,警方今天(18日)將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檢方偵辦。
台南柳營區9月間發生1起竊車案,民眾置放在柳營區台一線旁倉庫內的1輛報廢的無牌大貨車被偷,新營警分局柳營分駐所獲報後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有輛拖吊車在夜間前往該處,拖走大貨車。
警方再追查吊車業者,發現受雇於林姓男子,林男到案後供稱,1名陳姓男子自稱要賣掉自家倉庫內轎車、貨車計10輛報廢車輛,開價18萬元賣給林男,雙方簽訂契約,林男在支付6萬元訂金後,便雇用拖吊車先將其中1部大貨車送往嘉義一處回收廠,以7萬5000元變賣。
警方追回失竊的報廢貨車後,陳姓嫌犯(嘉義人)誆稱自己為車主從中獲利,但拒不到案說明。新營分局依竊盜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被偷賣的大貨車在嘉義一處回收廠由警方追回。(警方提供)
被偷賣的大貨車在嘉義一處回收廠由警方追回。(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