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男主廚猥褻台籍女員工 判囚8月驅逐出境
好色的西班牙籍男主廚住處猥褻台籍女員工,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且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家餐廳西班牙籍男主廚,被控2年前邀貌美的台籍女員工到他住處喝酒,先對她腰部等處游走亂摸等性騷擾後,接著將她熊抱,親吻頸部、臉頰後,還強吻、更抱起她拋到床上,並用手撫摸其大腿內側、胸部,猥褻得逞,女員工不滿提告;台北地院痛斥男主廚造成女方身心嚴重受創,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須入獄,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男主廚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判男主廚8月徒刑,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三審。
男主廚是台籍女員工的主管,2021年6月5日,他約女員工到他住處飲酒,不久,男主廚藉著酒意,觸摸她的背部、腰部等處,並親吻她的頸部及臉頰,她雖受到嚴重驚嚇,仍鎮定一再閃躲、不從,並出言制止。
但男主廚並未停手,將性騷擾舉動升高為強制猥褻的犯意,用手壓住女員工的後腦,使她無法抗拒而強吻她,更抱起她,拋丟到床上,以身體強壓她、不斷親吻她,且以手摸她大腿內側及胸部,猥褻得逞。
事後,女員工不甘受辱,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男主廚。
法院審理時,男主廚否認強制猥褻犯行,辯稱經過女員工同意才親吻她,男主廚委任律師主張,全案只有女員工單一指述,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男主廚犯罪。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女員工僅在第一次報案時較緊張,部份細節未詳加陳述,但無論是警訊、偵查期間,對於遭男主廚強制猥褻的過發過程、重要關鍵情節均有一致的具體證述,並無明顯瑕疵,應是親身經歷受害而印象深刻。
北院斥責男主廚為滿足自己性慾,對女員工強制猥褻行為,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犯後又拒絕認罪,惡性重大,判他10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男主廚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經過6個多月審理,今日上午宣判,改判男主廚8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三審。男主廚今未到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