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放公司不翼而飛報案 員警沒給「這東西」遭記2申誡
警方陪同林男看監視器畫面。(記者陸運鋒翻攝)
〔記者陸運鋒/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向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報案指出,放在公司3本書遭人竊取;受理的李姓警員隨即前往調閱公司監視器,但並未發現異狀。不過,因李員事後未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以致林男認為警方吃案,一狀告上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則對李員祭出2支申誡處分。
據了解,林男上月12日致電110表示,有3本書籍放在公司紙箱不翼而飛,希望警方前來處理,而中原派出所李姓警員抵達後,隨即調閱公司當天監視器查看,再於隔日找了林男至警所一同觀看,都未發現有人行竊,但林男再度要求李員調閱上周監視器影像。
據悉,李員再度前往林男公司調閱監視器時,因電腦容量不足,畫面皆以洗去,便於15日撥打電話給林男,但對方未接聽電話,而林男17日再度前往派出所,表示想觀看監視器,其他警員則告知,李員正值休假期間,上班以後再進行連絡,林男認為警方未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企圖吃案,憤而向新北警局督察室檢舉。
中和警分局今天表示,經查本案員警雖有調閱及陪同報案人檢視監視器等偵查作為,但未能第一時間依規定完成報案程序,及開立報案證明單,聯繫過程中造成民眾誤解,已對該名員警予行政處分,並加教育訓練,落實報案相關程序,以維民眾權益。
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被爆涉嫌吃案,李姓警員被記2支申誡。(翻攝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