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志祥發言不當被評「未達良好」 提告司法院敗訴確定
前法官陳志祥發言不當被評定「未達良好」,提告司法院敗訴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基隆地院前法官陳志祥2018年兼任職務法庭法官時,承審台北高等行政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懲戒案,輕判罰俸1年,卻8度受訪說明並非性騷擾,司法院認為陳言論不當,維持基隆地院的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司法院處分並無不當,判決駁回;陳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陳志祥已退休轉任律師。此案源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原本判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並轉任法官以外職務。陳鴻斌不服,提起再審,陳志祥當時兼任職務法庭法官,並承審陳鴻斌涉性騷擾案,僅輕判罰俸1年,引起外界質疑。
陳志祥為釋疑,接連8度於媒體訪談時說明改判理由,稱陳鴻斌行為「不是性騷擾」,而是「婚外情未遂」等話。當時,陳志祥此番爭議言論,引發社會譁然,監察院提起再審後,職務法庭再改判陳鴻斌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
針對陳志祥審理陳鴻斌懲戒案之後的相關爭議言論,基隆地院2019年間將陳志祥2018年年終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陳志祥不服提起複核,基隆地院改評定為「良好」,陸續層報到司法院。
不過,司法院人審會認為陳志祥發表言論引喻失當,涉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等情事,將陳記警告處分(陳興訟已敗訴確定),另將陳的年度職務評定列為「未達良好」。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司法院依法官法等規定,考量陳志祥8次接受媒體訪問等行為,招致社會批評聲浪,使外界對司法公正性、公信力及法官是否具備性平意識產生疑慮,損及司法形象嚴重,將職務評定列為「未達良好」,並無違誤,判陳敗訴。
陳志祥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法界指出,司法官的職務評定,分為「良好」、「未達良好」,以往約99%被評定為「良好」,若被評定為「未達良好」,年度考績差之故,該年度將無法領取年終考績獎金1至2個月,更嚴重的是,將被列為黑名單,恐失去升遷為庭長、主任檢察官,甚至法院院長、檢察長的機會。